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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消防培训招生简章


         

2018年度消防培训招生简章

中心简介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消防技能培训中心是鄂西北地区唯一具有消防培训资质的定点培训机构。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北省示范高职院校和国家骨干高职院校,迄今已有40余年的办学历史,占地面积1000余亩,建筑面积达23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学生10000余人,专职教师5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以上的教师149人,国家级定点培训机构2个,省级定点培训机构6个,市级定点培训机构15个,年社会培训人数达1万余人。

学院高度重视社会培训工作,专门设有院继续教育中心,负责组织和管理消防培训中心的教学工作。该消防培训中心是根据公安部【2012】第1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创建,软硬件设施均达到了国内较高水准。培训基地建筑面积达1000平方米,拥有目前国内先进的消防设备设施,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管理规范。适应广大消防从业人员对职业技能日益增长的需求,紧紧围绕职业技能鉴定内容,根据职业技能标准,夯实教学基础,完善课程体系。采用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法,充分发挥了我校的教学优势,综合提高学员的职业道德、消防知识水平和职业技能实际操作能力。

为进一步适应我省社会消防从业人员考取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求,切实提高消防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依据《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湖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培训中心现将2018年招生计划公告如下:

一、培训消防职业工种和级别

职业工种:建(构)筑物消防员

级 别:初 级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招生对象:我培训中心面向社会招生。

(二)招生条件:根据《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和《湖北省消防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标准规定,报名参加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培训的人员,均应为正在从事或准备从事建(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控制室监控值班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三、培训期次和计划安排:

2018年全国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理论考试时间为:

1、2018年6月24日(星期日);

2、2018年9月23日(星期日);

3、2018年12月16日(星期日)。

2018年我培训中心共计划举办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培训7期,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期数

日期

每班人数

1

第一期

5月4日-5月10日

限100人

2

第二期

6月5日-6月11日

限100人

3

第三期

7月3日-7月9日

限100人

4

第四期

8月23日-8月29日

限100人

5

第五期

9月11日-9月17日

限100人

6

第六期

10月10日-10月16日

限100人

7

第七期

11月20日-11月26日

限100人

四、培训课时及内容

培训时长:共7天。理论5天,实操2天。

培训内容:依据《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建(构)筑消防员职业技能培训课程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个部分。

1、理论知识主要学习物质燃烧基础、危险化学品、消防水力学、电气防火、建筑消防基础、消防安全检查、初起火灾处置、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基础知识。

2、技能操作培训为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控制室监控、常见建筑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内容。

五、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采取电话或现场报名,联系人:杨老师:13593766230;史老师:13508681007。

现场报名: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消防技能培训中心,即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湖北)站十堰分站(浙江路和昌花园一楼院内,即红星美凯龙对面),乘车路线:乘15路、27路、33路和85路公交车在检察院站下车即到。

凡电话报名成功者按照规定时间带上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2份

(2)本单位出具的在消防岗位连续工作满1年的证明2份加盖公章

(3)学历证书复印件2分

(4)考试申报表2张并加盖公章

(5)小2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七张

(6)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一份(小于20KB)

(7)电子版考试申报表一份

(8)缴费回执(可现场刷卡/现金缴费)

以单位名义统一报名的,由单位做好参训人员统计,集中报名交费。

六、收费标准和缴费方式

(一)收费标准

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培训费1980元/人。

如果需要同时获得由省人社厅颁发的保安员高级工(3级)证书,另交350元的考试鉴定费。

(二)缴费方式

采取刷卡或现场缴费两种方式。

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电话咨询:13593766230杨老师,0719-8117512张老师。

七、培训证书效力

参加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培训班并经考试合格的人员,可取得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以及省人社厅颁发的保安员高级工(3级)证书。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资料应当真实有效,缴费时应严格按要求缴纳,若因信息不当有误造成损失,后果自负。

(二)因培训时间较长,参加培训时请带上足够的换洗衣物和日常生活用品。

(三)参训人员应提前做好培训期间的工作安排,往返途中注意安全。

(四)报名人员应当于报名当日完成各项报道手续,原则上逾期不予办理报到。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消防技能培训中心

二0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